【项目属地】
福建·三明
【项目概况】
中心库仓储、包装及物流运输托管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能提供其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类似相关行业产品或服务经历的从业证明(可使用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包装服务的合同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加以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5、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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