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马鞍山丨山东·淄博
【项目概况】
商品车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自有运力(非挂靠):运输车车辆数量不少于20辆(其中淄博第五标段不少于5辆);承运车辆规格符合GB1589-2016规定要求; 5、承运驾驶员需具备驾驶承运标的车辆资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自有驾驶员驾驶证等证明材料,需提供C照及以上手动挡驾驶证15个或以上(其中淄博第五标段2个或以上); 6、具备汽车整车的运输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接收地为全国性的汽车整车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例; 7、从事汽车整车物流运输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优秀企业经招标方评估可放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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