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无锡
【项目概况】
无锡-长春(单程)汽车零部件干线运输服务项目(公铁联运)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2年或以上从业经验; 3、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自有车辆至少70%(即2台13.75米或17.5米高低板,牵引车须为一汽品牌,牵引车须为自有,13.5米的挂车须为自有,17.5米的挂车可为非自有);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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