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上海和沈阳始发《第三方业务》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运输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拥有自有温控厢式货车10辆(含)以上; 5、承运商具有投标线路的承运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相关医药配送项目业绩或在有效期内相关医药配送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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