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盘锦
【项目概况】
树脂门到目的港的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且谈判响应方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3、业绩优良、车辆运营或班轮运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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