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扬州
【项目概况】
雷沃特车矿卡板车托运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价承运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竞价承运商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保证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4、竞价承运商应能提供其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类似相关行业产品或服务经历的从业证明(可使用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服务合同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加以证明,近二年具备与整机生产企业(装载机、挖掘机、矿卡)或整车运输公司的承运经验); 5、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6、竞价承运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并具有以竞价承运商的名义开具正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税率9%); 7、竞价承运商具有适合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矿卡)运输的自有车数量不低于5辆;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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