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全国
【项目概况】
特殊车辆(非商品车)零星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应包含整车道路运输等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具备主机厂非商品车零星运输或其他特殊车辆运输项目经验; 4、具备高效调配道路救援车、厢式车、恒温气垫车各车型全国运输能力; 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认证; 6、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运力保障的应急能力,具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均需提供7*24小时服务; 8、不接受联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