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韶关
【项目概况】
进口精矿货代服务,2标段,共13-1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进口精矿货代服务业绩并提供近三年内与货主签订的货代服务协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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