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集港煤炭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2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 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且按时年审; 3、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鉴于此业务是矿区短倒运输和煤泥发运自身的特点,要求自有车辆必须是在运输始发地地区登记入户的,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不低于15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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