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精己二酸、聚丙烯产品等货物门到门陆海联运(散货)运输服务,预计运输量6万吨/年(预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水路运输服务资质的企业或散杂货船运输代理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前3个月实际运营船期表; 4、投标人服务网络需覆盖所参投标段涉及的区域,并提供包括工商注册号的服务网络企业名录; 5、投标人需具陆海联运服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及门到门运输综合服务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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