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轮胎相关货物集装箱海洋运输服务,预计总运量运量15000个货柜/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用于进出口业务的集装箱海洋运输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签署页及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且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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