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包装油及普通化工品运输及港口提货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并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普通货运)。 3、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道路普货运输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 4、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荷载30吨运输车辆(一套挂车和一套牵引车拖头合计视为一台套)至少5台套,投标提供挂车及牵引车头的整套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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