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西·南宁|广东|北京|上海
【项目概况】
移动通信产品、液晶显示屏、芯片、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及配件等物流承运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分支机构应答,应在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中,提供隶属法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分支机构名录; 3、应答人须具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A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资质,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承接过3个与本次服务内容相类似的项目。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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