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四川·成都
【项目概况】
医用液氧等配送服务,预算金额48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用液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单位的,须出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 包2:(1)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医用气体《药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单位的,须出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3)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4)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包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或所供产品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单位的,须出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 包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单位的,须出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