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进口航材运输代理服务,总预算2600万元,协议期2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投标人需有从事航材国际运输代理服务项目经验(注意:提供证明材料,如运输协议或承运票据) 3、投标人在广州和北京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客户服务团队,并具备提供7天x24小时服务能力。【注意:须提供广州和北京分/子公司注册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租赁协议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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