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石油焦运输服务,合计运量约2.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牵引车、全挂车)不低于10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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