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货物发往北京、天津、青岛、上海港口的陆运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经营年限3年及以上的企业。如为分公司,需另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2、国六排放标准厢式车辆。 3、具备制剂运输风险防范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拥有货物丢失、损害等相关保险,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各类损失。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3年有与药品、食品企业合作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一项及以上。 5、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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