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公司名下必须具有30吨及以上半挂牵引车总数不少于5辆,(半挂牵引车必须出具行驶证扫描件);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项设备运输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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