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宣城
【项目概况】
脱硫石膏汽车运输,总运量4.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提供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核实,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税率为9%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投标报名单位之间股东结构关联重叠,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上述单位的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并纳入失信名单。同时若发现提供的材料中有造假行为,也不予通过,并纳入失信名单。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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