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徐州
【项目概况】
矿粉运输,3个标段,运输总量24.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投标单位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矿粉运输,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600吨以上(含600吨),运输车辆必须为自卸式载重罐车,其中自有或挂靠的自卸式载重罐车不低于20辆(自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在2023年5月29日前注册或转户有效),并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矿粉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投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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