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腹膜透析液市内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至少1个市内腹膜透析液配送业绩(年配送服务金额100万元以上至少提供一份),配送服务对象须为上海市各家医疗机构或患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体现内容: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及印章、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期内开具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万元以上,1年内的配送明细及提供至少240份(至少提供20份/每月,连续12个月)的签收回执;若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交的不全视为不符合要求; 3、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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