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环保技术设备相关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具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件(驾驶员证件、车辆保险等)。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