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货物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大件货物运输资质)(第1-3包);第3包还需要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及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2、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至少1项机床类物资或大型机械设备物资运输业绩(第1-3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开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9%)专用发票的能力(第1-3包);供应商必须具备开具服务业增值税(9%)或(6%)专用发票的能力(第4-5包); 4、供应商自营车辆不少于5台载重30吨以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第1-2包),供应商自营车辆不少于3辆车长17.5米、载重30吨以上的板车;不少于2辆车长13米、载重30吨以上的板车;不少于2辆9.6米货运车;不少于1辆7.7米货运车;不少于1辆6.2米货运车;不少于3辆25吨汽车吊(第3包);供应商须具备敞篷运输车辆(第4-5包)。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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