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区域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入库量6万吨,预计发运量5.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新疆化工周边(100公里以内)具有达到消防丙类标准的自有仓储库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仓储库房(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应仓储库房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消防丙类资质文件②消防备案登记表③铁路或市级以上消防证明文件)。 3、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仓储服务合同业绩1份。 4、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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