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自营加油站配送承运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品运输3类经营范围)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危险物品运输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运输情况必须满足所投标段运量需求,所有车辆为自有,且不低于10辆,需提供车辆明细及运营所必需的证件(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车常压容器检验合格证、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商业险第三方的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含)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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