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鄂尔多斯|呼和浩特|包头
【项目概况】
甲醇物流运输服务,总运输量约18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2、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甲醇危险品货物运输或危化品第三类运输);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运输设备和经营管理能力,投标人甲醇运输能力的核定载重吨位总计不少于1000吨,且具备自有国五及以上甲醇汽运罐车30辆以上(以行驶证、随车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详见第六章第一卷附表 7),投标人需提供由当地安监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每辆汽运罐车所对应的《罐体检测证明》以及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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