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航材进出口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应具备货运代理资质、危险品运输资质、危险品从业人员资质以及短途运输能力。 5、具有航材出口发运的相关业绩经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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