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精细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每年运输量782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办海运、公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必须具有独立国际承运的资格,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须持有合格的有船/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提供交通部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委托方为海运承运公司须同时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委托报关单位须具有AEO认证企业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委托其他方报关,则须提供委托报关单位的AEO认证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双方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应在拟安排货物出运的上海、宁波、连云港任一港口拥有一个及以上专用仓库,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仓库的产权证明,如是母/子公司的自有仓库,同时还需要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股权证明书。对于上述仓库所属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3、5.1、6、8、9类危险品)、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单位备案证明(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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