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气瓶车辆拖车加气项目和调试气瓶车辆拖车紧急加气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经营范围应包括装卸、运输等服务项目; 3、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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