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海运/海铁联运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及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证明; 3、投标人具备广州/上海/宁波港集装箱码头操作与专业出口报关能力,自有或合作报关单位应具备海关AEO高级认证; 4、投标人应具备汽车零部件海运集装箱出口类似经验,并提供近两年与船公司的年度合同,年用箱量达到3000箱及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与船公司签订的针对本次招标航线的合作意向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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