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嘉兴
【项目概况】
尿素溶液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投标人拥有本项目所要求且可使用于本项目的尿素溶液专用罐车,且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罐车要求详见“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运输罐车技术要求”);且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自购车辆发票、产权证,其中取得产权证的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前,临时购买车辆不作为选商条件,投标方车辆以开标日作为截至日期。法人签字和盖章保证罐车未运输过除尿素溶液之外的其它介质,保证专车专用。 4、为有效服务本项目,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5日内在基地半径内10公里内设置固定办公地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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