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国内陆运和国内航空运输资源池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国内陆路运输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行业经营或代理许可证(如危险品运输或冷链运输等)(适用包1和包2); 3、国内航空运输供应商须为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应提供国内航空运输代理证明(货运代理公司提供)(适用包3);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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