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包头
【项目概况】
其他三类放射性物品(厢式货车)委托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放射性货物运输(Ⅲ类)。 3、具有有效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或者有效的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者承诺具备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保密承诺书)。 4、承运方应至少具有小型放射性物品厢式运输车辆2辆(9.6米及以下),载重至少1100kg。运输车辆应具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证必须参加年度审验,运输车辆技术评定等级达到一级。 5、驾驶员需持有相应车辆的准驾车型驾驶证,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还需持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需持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且取得相应资质时间3年以上。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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