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吉林·长春|陕西·西安
【项目概况】
商品车公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应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2、截止2023年10月31日,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以上乘用车商品车公路运输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3、供应商须具备满足GB1589要求的29台合规自有轿运车。 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交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