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固体石蜡产品公水联运运输服务, 总价193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企业营业执照须涵盖本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条件,投标将被否决; 3、具有两年以上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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