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哈尔滨
【项目概况】
成品电机、配件等运输服务,数量:16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投标方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据税率9%增值税运输发票) 3、投标方应具有国家核发至今有效的《公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4、有近三年(2019-2022)以上物流、运输营运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提供适合成品装卸、倒运、储存的封闭库房(无偿提供封闭库房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露天库房5000平方米)提供所使用权的佐证材料。 6、提供国家机关核发的吊车、汽吊、叉车等特种人员的吊车证件和叉车证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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