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六安
【项目概况】
铁精矿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为专业水路运输物流企业(无船承运人不予考虑);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须具备货物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运输业绩;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适运船舶应不少于5艘,均具备有效合格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证书中须标明投标人为船舶经营人,且合计载货量不低于8000吨,单艘船舶载货量不高于4000吨; 7、投标人不允许拆包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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