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重客运输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谈人注册地须在东北三省(黑龙江省或吉林省或辽宁省)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竞谈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竞谈人须具有开具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竞谈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竞谈人近两年内在黑龙江省或吉林省或辽宁省内有快消品运输经验; 5、竞谈人需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常备运输车辆4.2米货车不少于4辆(自有车辆指竞谈人为车辆所有人,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 6、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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