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散装成品油运输业务,1.5万吨/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企业性质为一般规模纳税人,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票。 3、投标人需要保证有足够的车辆来完成本业务,至少保证投标人名下拥有罐式车辆4组(以具有动力的车组计算,单机车自身为一组,牵引车配一个油罐挂车为一组)或以上。 4、提供不少于一份近两年具有液体散装物资罐车运输业务经历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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