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山东·青岛
【项目概况】
化工/医药海运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公司成立满10年及以上,参与主体为分公司的,成立年限不足可酌情参考中国境内总公司年限。如有抬头变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需单独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服务商主体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主体为分公司无独立注册资金的,可参考中国境内总公司注册资质;若分公司无独立注册资金,以中国境内总公司注册资金为准。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上年度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8000万元(需提供上一年度财报数据,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 4、需具备国际货运一级代理服务商及无船承运人(NVOCC)资质,参与美线业务服务商需具备有FMC备案资质。 5、有5年以上化工/医药行业集装箱海运操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出口物流合作履历及商业信用(需提供其他大客户合同,可脱敏)。 6、具有国际海运出口项目实施所需的合同履行能力以及业务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如运输过程中任何类型和形式的异常处理、海关协调、节假日资源调配、保险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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