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电池产品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9类)。 2、须提供近三年内有效的9类危险品运输的业绩至少一笔; 3、须提供近三年内有效的单笔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合同至少一笔(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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