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鹤壁
【项目概况】
化工产品铁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0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结算时开具九个点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经年检合格的相关化工产品运输资质且具备1,4丁二醇、聚四氢呋喃运输能力,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应有整体承接化工类大型企业的物流运输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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