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散货(塑料粒)配送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乙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且具备3年以上零担(塑料粒)运输作业经验的优先考虑。 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要为货物运输、集装箱集拖运载运输服务等。 4、乙方须在广州区域物流园区范围内具有租赁或自有分流仓库,符合甲方的散货(塑料粒)操作要求和标准。仓库由乙方提供,甲方不支付任何租赁及操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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