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扬州
【项目概况】
聚乙烯等原料运输报关仓储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须拥有自营的物流车队或与他人签约合作的物流车队(自营的,需提供自有车队的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签约合作的,需提供合作车队的签约合同,签约合同的执行时间必须覆盖到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合作方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2个货物进口报关、运输、仓储等(报关、运输、仓储至少包含一项)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定于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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