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推土机、道路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等系列工程机械整机、随机附件及配件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均要求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公章)等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执业两年以上,近两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的招投标资格; 4、投标方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运车辆行驶证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等); 5、投标方必须具备两年及以上工程机械设备的运输交付经验,熟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铣刨机、挖掘机等设备的运输特点;提供近两年相同或类似项目及相应合同复印件:首页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尾页双方盖章页,不少于2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不接受代理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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