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鹤岗
【项目概况】
化肥产品汽车物流长途、短途运输业务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提供在此期间的任意连续的12个月内1个或多个合同的汽车运输服务验收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自有运输车辆(单车载货≥32吨)不少于8台(包括:8台重型半挂牵引车+8台配套重型半挂车),牵引车及半挂车均需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营运证,所有人为投标人注册公司(或为独资公司的法人)。 4、具备道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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