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齐齐哈尔
【项目概况】
盐酸、烧碱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有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8类)。 3、供应商具有自有或调运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需提供自有车辆的罐体年度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酸碱类运输服务业绩至少1个。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运输产品清单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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