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齐齐哈尔
【项目概况】
PVC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海陆联运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运输产品清单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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