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主机产品仓储服务,存储招标方货物的场地不低于24000平米混凝土硬化地面且具有装车台和可移动的装车爬梯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内容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投标人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5、投标人需执业两年以上,近两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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