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淮安丨宿迁丨徐州丨常州丨无锡丨泰州丨盐城
【项目概况】
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8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成品油船运输”; 3、投标人须具备海事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DOC)符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最新年检记录;。 4、投标人自有内河船舶不低于2艘,总吨位不低于2000吨,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投标人拥有至少两艘自有船舶,其余船舶允许非自有; 5、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有效业绩(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水路运输)至少1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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